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期,省科技厅围绕科技伦理治理形势和挑战,先后深入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蔬菜花卉科学研究院10家单位调研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伦理审查制度落实、伦理审查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通过查找科技伦理治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作为科技伦理治理的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着建立伦理审查监督制度、科技伦理咨询评估、科技伦理审查等职能。目前,全省共有31家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研究且涉及伦理审查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46个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日前,省科技厅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了《关于推进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的通知》,对各单位制定关于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主体、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政策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引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科技伦理(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我省科技伦理风险防控,完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保障我省科技创新健康发展。(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