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文件精神,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2021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我院国自然申请书初版在线日(周四)。(科技处进行初次形式审查,初审后会在系统中将申请书统一返回大家进行修改,没有参加初审的申请书一律不予上报)。最终版在线日(周一),提交最终版后无形式问题,不予退回。
一、请申请人应认线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纲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2021年度申请规定》等。今年指南变动较大,请大家务必认真阅读。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新申请人需向医院科技处管理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注意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尽量使用单位内部邮箱),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伦理问题,请于2月18日(周四)前提交国自然伦理审查表(附件15,落款日期为空白),同时根据研究对象不同填写提交附件13和/或附件14。以上关于伦理的材料电子版打包以自己姓名命名发到邮箱:。(特说明:邮箱名为世纪坛科研伦理首字母)
如涉及参与合作申请国自然项目,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备案,注意我院在国自然系统中的单位为:首都医科大学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