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吴德沛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大龄女性、女性肿瘤患者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进行生育力保存。
“我国生育力保存工作起步晚,亟需制定适合国情的法律法规,希望能为大龄女性和部分肿瘤患者提供更多的生育选择,保障生育权利。”吴德沛建议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大龄女性和女性肿瘤患者在特定条件下有权进行生育力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卵子冷冻、胚胎冷冻、卵巢组织冷冻等。同时,明确医疗流程、费用承担、隐私保护等规定;设立国家或地方层面的生育力保存基金,为经济困难的大龄未婚女性和女性肿瘤患者提供支持,确保服务的可及性。
吴德沛建议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建立生育力保存中心,提供专业咨询、评估和治疗服务。加强医疗人员培训,提高生育力保存技术的成功率和安全性。通过媒体和公共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加强对生育力保存技术效果、风险的科普,帮助公众做出决策。
生育力保存不仅是医学技术问题,更是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吴德沛认为,实施生育力保存技术应充分考虑伦理和法律问题,确保患者自主权得到尊重,防止技术滥用,建议成立伦理委员会,对相关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和指导。